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公共服務部主管徵才條件
壹、職稱:公共服務部主管。
貳、員額: 1 員。
參、性別:不拘。
肆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。
伍、資格條件:
一、 學歷條件: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,傳播、影視、媒體、文化創意或相關科系尤佳。
二、 資格及能力條件:
(一) 具五年以上影視、媒體或文化內容產業相關工作經驗,具專案管理或團隊帶領經驗者尤佳。
(二) 熟悉影視內容製作流程、企劃規劃及專案執行管理。
(三) 具備影視專案或文化內容計畫之企劃撰寫、提案與整合能力。
(四)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,能統籌跨部門合作及外部資源整合。
三、 語言能力:
(一) 具英文基本溝通能力。
(二) 具客語能力者尤佳。
(三) 其他外語加分
四、工作特質:
(一) 具領導統御能力及團隊管理經驗,並具突發狀況應變與決策能力。
(二) 邏輯清晰、具整合判斷能力。
(三) 工作態度積極、細心負責,能承受工作壓力
陸、工作項目:
一、 規劃及推動本會影視與文化內容之產製策略與年度發展計畫。
二、 統籌影視及相關影音內容及出版品、專案等企劃製作與執行管理,確保專案品質與進度。
三、 整合內外部資源,推動影視、出版品及專案等內容製作、合作製作及文化推廣計畫,於本基金會平台行銷。
四、 掌握影視產業趨勢與公共議題,進行內容策略研析並提出因應策略。
五、 統籌影視及企劃組業務,辦理相關採購、標案及專案管理。
六、 拓展與影視產業、製作公司、文化機構及企業之合作關係。
七、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。
柒、聯絡方式:
一、僱用報酬:面議。
二、請檢齊履歷表、自傳(須含曾經參與的影視作品或企劃專案之經驗與實績描述)、最高學歷證書、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(如
有)及相關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,於115年04月17日前
(以郵戳為憑)寄送基金會(地址:320016桃園市中壢區青峰
路1段49號10樓,邱先生收)。
三、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;符合資格者擇優另擇期約談,
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,亦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
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
五、請註明所應徵之職務,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。
六、備用1名,期限3個月。(逾期作廢)
七、請託關說,一律不予錄用。
八、聯絡電話:(03)287-3066轉308 邱先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