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基金會徵合唱團專員

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合唱團專員徵才條件

壹、職稱:合唱團專員

貳、員額: 2 員。

參、性別:不拘。

肆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。

伍、資格條件:

一、 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,不限科系,具教育經驗或音樂相關科系者尤佳。
二、 喜愛表演藝術,具合唱經驗尤佳。
三、 喜愛兒童、富教學熱忱、善於溝通與規劃。
四、 可接受彈性工時安排。
五、 諳客語者尤佳。
六、 具責任感及良好溝通能力,思緒縝密、有耐心、態度積極。
七、 一年以上相關經驗。

陸、工作項目:

一、 負責國立客家兒童合唱團招生、團練準備與執行。
二、 家長溝通與團員需求處理,紀錄與了解團員學習狀態。
三、 排練與演出場館之申請及相關行政業務。
四、 專場音樂會企劃與執行。
五、 助教老師聯繫與安排。
六、 配合團練出差。
七、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或整合性行政工作。

柒、聯絡方式:

一、 僱用報酬:38,000-48,000元。
二、 請檢齊履歷表、自傳、最高學歷證書、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(如有)及相關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,於115年5月25日前 (以郵戳為憑)寄送基金會(地址:320016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,邱先生收)。
三、 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;符合資格者擇優另擇期約談,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,亦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
五、 請註明所應徵之職務,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。
六、 備用2名,期限3個月。(逾期作廢)
七、 請託關說,一律不予錄用。
八、 聯絡電話:(03)287-3066轉128 施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