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基金會公共服務部徵影視專案人員

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公共服務部影視專案人員徵才條件

壹、職稱:影視專案人員

貳、員額: 1 員。

參、性別:不拘。

肆、工作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。

伍、資格條件:

一、學歷: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,以傳播、影視、媒體
相關科系尤佳。
二、資格及能力要求:
(一)曾參與影視規劃、製作相關作業;或配音錄製統籌經
驗者尤佳;應屆畢業生如具相關課程專題、實習或作
品經驗者亦歡迎應徵。
(二)具備專案(或標案)企劃撰寫、提案與執行能力,具
專案管理概念。
(三)具影視、媒體或傳播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,歡迎具學
習熱忱之社會新鮮人。
三、語言能力:
(一)具英文基本聽說讀寫能力。
(二)具客語能力者尤佳。
四、工作特質:
(一)能獨立作業,具責任感,善於人際溝通及統籌協調能
力。
(二)可跨部門協調與合作。
(三)工作細心、有耐心、態度積極、具學習熱忱。
五、應徵資料:請於遞送應徵資料時檢附相關作品集(如影像
作品、專題計畫、實習成果或曾參與之影視計畫/專案資
料等)。

陸、工作項目:

一、負責基金會影視與配音的規劃與統籌。
二、負責與其他公部門的專案提案、履約管理與聯繫。
三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或整合性行政工作。

柒、聯絡方式:

一、僱用報酬:35,000-50,000元。
二、請檢齊履歷表、自傳、相關作品集、最高學歷證書、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(如有)及相關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,於115年04月17日前(以郵戳為憑)寄送基金會(地址:320016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,邱先生收)。
三、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;符合資格者擇優另擇期約談,
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,亦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
五、請註明所應徵之職務,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。
六、備用1名,期限3個月。(逾期作廢)
七、請託關說,一律不予錄用。
八、聯絡電話:(03)287-3066轉128 施小姐。